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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关于开展校级员工组织员工干部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9-14      点击数量:

转发关于开展校级员工组织员工干部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充分发挥员工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,宣传表彰先进典型,激发员工争先创优精神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校级员工组织员工干部评奖评优单列指标,纳入学校评奖评优工作体系,参评奖项为“校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单项奖学金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在校员工会、校员工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员工组织中表现优异、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干部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校优秀员工干部、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以《太阳集团tcy8722优秀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办法》及《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员工奖学金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为准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9月14日—17日,校级员工组织员工干部提交申报材料;

2.9月18日—19日,校团委根据学习及工作表现开展初评,产生推荐人选,并报至相关学院,与学院共同开展考核;

3.9月19日—21日,各学院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审核,与校团委共同确定拟获奖名单,由员工工作部公布各项评奖指标;

4.按照员工工作部统一安排,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,并通过SAIS系统“员工奖励”模块中录入信息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、注重质量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由校团委统筹负责,各学院组织实施。请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,严格按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优秀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办法》及《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员工奖学金实施办法》规定组织审核。

2.校级员工组织员工干部已获评“校优秀员工干部”者,不得在学院再次参评“校优秀员工干部”或“院优秀员工干部”。

五、联系方式
肖文旭 85166558



共青团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
2017年9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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