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通知公告

转发中心校区关于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《军事理论》(含重修)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2-07      点击数量:

中心校区相关教学单位:

中心校区2016-2017学年第学期2016级《军事理论》课程考试工作定于2016129日(星期)晚上1830—2000进行。

请各学院按照《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安排正、副监考人员(要求监考人员是教师),重修考场正副监考由军事理论教研室派出,请监考教师于1800-1825分到各教学楼一楼大 领取试卷。

考试形式为闭卷,重修、补修必须到指定的重修考场考试,缓考的需要带缓考证明,不选课的本次考试成绩无效。

教务处

201611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