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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关于按专业类制定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补充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1-07      点击数量:
2.按照学院统一制定培养方案的,专业大类名称原则上依据学院所归属的学科专业确定,如经济学类、政治学类、数学与统计学类、化学类、物理学类、材料科学与工程类、食品科学与工程类、植物生产类等,即一个学院的所有专业制定一个大类培养方案;无法按照学院制定培养方案的,专业类名称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确定专业类名称,如社会学类、戏剧与影视学类、音乐表演与舞蹈类、工商管理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