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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于签订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的有关说明

发布时间:2006-05-15      点击数量:
关于签订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的有关说明

[2006-05-10]
1、毕业生申请档案留校前要认真通读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,明确和理解协议书内容后再签订。
2、毕业生申请档案留校必须签订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,按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上所要求项目填写完整。
3、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必须由本人填写,别人不得代签,学院(中心、所)毕业年级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4、毕业生签订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的同时,必须要填写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》或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》一份,与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一起上交就业管理科。
5、毕业生申请档案留校以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为准,《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上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
请06届毕业生(本人)务必于5月24日之前到学院签订《毕业生档案留校协议书》,逾期不再受理。
发布人:研究生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