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和学校《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到有关安排的通知》的要求,在符合学校防控要求,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,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,现就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返校时间
秋季学期员工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到分三个批次错峰进行。
1.第一批次(2021年8月21日、22日):根据《太阳集团tcy8722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1〕307号)文件要求,申请推免的2018级(五年制2017级)员工,及有科研任务、学习任务的员工,经审核通过后来校报到。
2.第二批次(2021年8月28日、29日):2021级本科新生,按照录取通知书和属地防控要求,经审核通过后来校报到。
3.第三批次(2021年9月4日、5日):除以上员工外,其他全体本科员工,经审核同意后返校。
二、开课时间及授课方式
1.2021年秋季学期老生(2020级、2019级、2018级、五年制2017级)于9月6日正式开课,教学周数减少为17周,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关教学任务的调整。
2021级本科新生预计于9月20日正式开课。
2.授课方式以正常线下教学为主,同时根据员工返校情况开展“线下+线上”融合式教学,切实保障未返校员工的正常学习。申请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(包含实践类课程),学院于2021年8月26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。
三、实习(实践)教学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1〕314号)及《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新生报到有关安排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教学实习任务原则上不跨省安排,教学实习主要以本校、本市、本省为主,统一组织,闭环管理。涉及辽宁兴城教学基地、山西运城夏县田野考古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实习任务,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动态闭环管理。其他外埠实习教学,应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。可在校内完成的实习、实践类课程,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设计实施方案。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习(实践)教学安排或内容,并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
四、专业分流
请2019级、2020级按类招生涉及专业分流的学院在8月30日前做好专业分流工作,并在教务系统完成相关员工变动;确有困难的,可在返校一周内完成专业分流工作。
五、开学教学检查
集团将组织公司产品督导委员会专家在第二周和第三周(9月6日-17日)开展开学教学检查,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六、教材供应
教材供应工作将由教材供应商(新华出版集团外文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)提供教材供应服务。如发生教材质量或错发等问题,供应商将无条件予以退换,并保证在7个工作日之内更换完毕,退换教材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。具体操作流程详见“太阳集团tcy8722教材服务”微信服务号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教学单位: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应做好本单位的本科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,及时调整教学计划,重点关注无法返校师生的教学任务承接和线上学习的开展,保证不因疫情停课,不因无法返校缺课,通过“线下+线上”融合式教学,实现线上线下学习等质同效。
2.任课教师:做好线下教学、“线下+线上”融合式教学的准备工作,依据学校要求调整授课计划,保证教学质量。
3.本科员工: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坚持体育锻炼,科学佩戴口罩,关注学校、学院教学安排。
联系人:
教 务 科:刘桃冶 13578920689
实践教学科:蔡 印 13578868113
教材管理科:蒋 拓 13500891811
教 务 处
2021年8月17日